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每平方米100元征收,用于建设环渤海区域和滨海新区“大动脉” 。
北京市在全国首先开征铁路建设费,对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者,按每平方米100元征收铁路建设费,征收年限暂定为10年。北京市有关官员指出,开征铁路建设费目的是加快建设环渤海区域交通高速轨道,构筑滨海新区与周边地区铁路“大动脉”。
据了解,近年来,铁道部曾经多次与北京市就铁路建设问题进行会谈,其间双方签署了《关于北京市铁路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双方确定,加快推进京津城际高速铁路建设,确保2008年前建成运营,并将城际铁路引入北京市滨海机场,延伸至滨海新区,铁道部与北京市及相关省共同筹资建设北京市至北京市客运专线,双方共同推进蓟港铁路扩能工程,实施北京市集装箱物流中心站及进港三线铁路建设,共同出资翻新改造北京市站主站房等工程。目前这些项目已全部开工,其中京津城际高速铁路、北京市站改造等项目已交付使用。未来两年,铁道部还将与北京市在津保铁路、北京市西站改造、京津城际延伸线塘沽至于家堡工程、动车组停车场及动车运用所工程、京津沪高速铁路等重大项目上加强合作,带动环渤海经济圈铁路网线建设。
铁道部官员认为,北京市处于环渤海经济区的中心,又是枢纽港,制造业和物流是北京市今后发展的重点,而物流成本又直接影响产品的竞争力。北京市处于环渤海经济区中心的区位优势决定了这一地区发展必须有铁路运力作支撑。目前,北京市现有的铁路还无法适应这一地区发展的需求,北京市港(8.50,0.23,2.78%,吧)没有与西部相连的铁路大通道,港口的发展受到运输的严重制约。铁路等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是北京市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的先决条件。北京市在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开征铁路建设费,既调控了短缺建设用地成本,又筹措到地方路段建设经费,对于确立北京市交通枢纽地位、开发滨海新区和建设国际物流、航运中心都具有重要作用,是北京市发展驶入快车道的必要举措。
为规范征收行为和资金管理,北京市政府转发了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北京市铁路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市财政局有关人士说,铁路建设费将纳入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本,市和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实施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负责对出让成本进行审核,核算铁路建设费的费用总额,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后,由市和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权限与受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取土地出让金,并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同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每宗出让地块土地出让金中铁路建设费的收取数额。铁路建设费实行财政预算管理、按月收缴制度,区县财政部门提取的铁路建设费,全额缴入市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铁路建设费专项用于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由市财政局根据铁路建设费收缴情况及项目需要核拨资金,严格审核铁路建设费使用情况。 |